发布日期:2024-08-19 07:13 浏览次数: 次
本文摘要:简介:养老金也称之为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简介:养老金也称之为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在劳动者年老或失去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不具备的享用养老保险资格或卸任条件,按月或重复使用以货币形式缴纳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作确保职工卸任后的基本生活必须。2014年张某因做到物流做生意资金不足向王某借款100000元,至2016年张某相继向王某交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
同年12月30日,双方展开了承销,张某尚能不出王某余款为15000元,并于当日张某向李某开具了欠条。后因张某做到物流亏损,虽经王某多次催问,但张某仍然并未交还欠款。
为此,王某于2017年向法院控告,法院裁决张某偿还债务欠款,但由于张某仍然没可供执行的财产,造成案件仍然无法执结。2017年6月,王某获知张某每月须向其原下班的单位发给养老保险金1210元,为此王某向法院明确提出拒绝扣划张某的养老金。发问:王某可以向法院明确提出扣划张某的拒绝吗?法院需要反对该拒绝吗? 【律师答案】 养老金也称之为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在劳动者年老或失去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不具备的享用养老保险资格或卸任条件,按月或重复使用以货币形式缴纳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作确保职工卸任后的基本生活必须。为保证“老有所养”,我国对该费用的缴纳具有类似规定,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1条认为:“老年人依法拥有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应该获得确保。有关的组织必需如期足额缴纳养老金,不得无故欠薪,不得侵吞。
”其中的“如期”、“足额”并没可选任何条件,即无论基于何种情况,皆不得欠薪、侵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债务问题的批示》某种程度规定:“基本养老金是确保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离退休人员否如期足额发给养老金必要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平稳。同时,基本养老金在派发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归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不得查禁、失效和划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定许可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机构,分担着将基本养老金如期足额派发给离退休人员的职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法必要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法院裁决的债务。” 返回本案,张某的养老金不得被私自查禁、扣留和冻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继续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禁、失效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报》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后由参保人员品尝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成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作确保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必须,科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继续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禁、失效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债务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辖下企业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法律维护,禁令任何的组织或者个人强占、哄抢、毁坏或者非法查禁、扣留、失效、充公。
就案例体现的情况看,张某的养老金是专项用作确保人卸任后基本生活必须的,不得挪作他用。所以,法院继续执行人员也无法采行查禁、扣划和失效强制执行张某的养老金。
本文来源:aifa官方入口-www.kwxwbi.com